注冊商標審查及時間
注冊商標審查及時間
導讀:我國商標法實行全面審查制度,即“審查原則”。商標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部分。
1)、形式審查:形式審查合格,商標局予以受理,下發受理通知書,周期為30個工作日左右。
2)、實質審查: 自形式審查合格之日起10個月左右,就申請的商標進行實質審查,包括審查有無在先相同、近似商標,有無違反商標法之規定等,審查合格即予以排期公告;
3)、商標公告:為期3個月,公告期滿無異議的,予以核準注冊;
4)、發證:公告期滿無異議的,大概1個半月發注冊證書。
5)、注冊商標有效期: 10年,可無限續展。